买二手房真实案例分析

导语 买二手房和买一手房比起来程序要复杂得多,除了要和上家打交道,还要和中介打交道,特别是在上家有抵押贷款或下家办理要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就更容易产生纠纷了。笔者结合自己所承办的案件,介绍一下购买二手房常见的欺诈手段及应对方法。本文中的案例均来自于真实的案件。

  第一招:核实上家身份是首要

  案例:刘先生因为房屋被动迁,找到中介想买一套房屋。中介公司向他推荐了一套房屋,刘先生看了挺满意,就和中介公司介绍的上家张先生订立了购房合同,还分两次向张先生支付了定金和首期房款。可后来到交房的时候却找不到张先生了,后来才得知张先生根本就不是产权人,房屋只是他租借的,产证也是伪造的。刘先生只好到公安报案,至今张先生仍未找到。

  对策:现在什么都有假,文凭有假,身份证有假,房产证当然也有假。现在到处可见的“城市牛皮癣”为这些诈骗行为提供了极大方便,花个二三百元,假的身份证,假的房产证就可以办出来了。二手房和一手房不同,一手房是和开发商做交易,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买二手房的第一步就要核实与你交易的对方的身份。最简单的一个办法是到各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一下房屋的权属情况,只要凭自己的身份证花三十元,交易中心就会给你一张房屋基本信息的单据,上面有权利人的名字、抵押贷款、面积等基本情况。如果怕对方持假身份证冒充房东,你还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局调查人口信息,以便核实卖房人的身份。做好这两样工作,你就可以放心地和对方签订合同,不用担心遇到刘先生这样的倒霉事了。

  第二招:审核贷款合同要仔细

  案例:李先生和上家订了一份五十万元的购房合同,因为李先生需要银行贷款,就通过中介介绍的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担保公司办理好手续叫李先生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李先生到了银行后,担保公司的人告诉他,说这是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不会有问题的,只要核对一下贷款金额就可以了,李先生觉得银行的格式合同总归不会有错的,就简单地看了一下贷款金额就签了字。一个星期以后,到了银行答应的放贷时间,可李先生还是没有收到贷款,就打电话到银行去问,银行告诉他说贷款已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划到担保公司帐户上去了。李先生再去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的人叫他放心,说这是公司规定,贷款要到第二个月就会直接划到上家帐户去。以后李先生又多次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一直拖着,最后竟然人去楼空。李先生后来才得知这家担保公司早就资不抵债,就动歪脑筋,挪用了客户贷款。他们在客户的贷款合同上将贷款划入帐户写成担保公司帐户,然后利用客户的疏忽骗客户签订合同,再将贷款非法挪用,最后无力偿还就“人间蒸发”了。虽然李先生马上报了案,后来也将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抓捕,但钱款却已挥霍一空,李先生因为没有支付房屋余款而被上家告到法院。

  对策:在下家贷款的情况下,交易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步骤一:下家支付首期房款。

  步骤二:上家拿到首付后将房屋过户给下家。

  步骤三:下家在取得房产证或交易中心收件收据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

  步骤四:银行向下家发放贷款。

  步骤五:双方交接房屋,结清水电等费用,余款付清,交易结束。

  下家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如果申请的是商业贷款,银行会要求下家找一家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而下家一般都会采用中介公司推荐的担保公司。少数不良的担保公司会钻购房人的空子,谋求非法利益。

  李先生虽然订立的是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但并不能因此而高枕无忧,因为格式合同中也有许多是需要填写进去的内容,如果对这些内容不加以重视并认真核对,就容易被钻了空子。

  第三招 首付交到贷款银行

  案例:吴小姐看中了一套房屋,但上家在这套房屋上还有银行的抵押贷款30万元。中介说上家要先取消抵押才能过户,不过由于上家拿不出30万元偿还贷款,所以希望吴小姐多付一点首付,然后上家再去注销。于是,吴小姐在签约后就付了20万元的首付给上家,但是上家迟迟没有去银行取消抵押。最后上家却说因为做生意发生了亏空,将吴小姐付给他的20万元去还了债。吴小姐听了这气得发抖,不过现在也没办法了,只能去打官司。

  对策:如果上家有抵押贷款,那么上家必须先还清贷款,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后才能交易过户(有的交易中心还要求要办完抵押注销手续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后才能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上家一般会要求下家先支付一定的首付,用以偿还银行的贷款以便取消抵押。但是,如果下家将首付交给上家后,上家并未按原来的约定去取消抵押而是挪作他用,那么就会出现吴小姐这样的事了。但如果下家坚持在取消抵押后再交首付的话,很可能由于上家资金不足以致交易失败。对此,下家可以要求上家联系好银行,并在上家办理好还贷手续后,再将首付直接汇入上家在该银行的帐户,银行当场即可划款并出具他项权证。这样一来,上家就不可能将下家交付的首付挪用了。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